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1廖小珍: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1廖小珍: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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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写的节目说明
大家好,欢迎来到知产四方馆!我是廖小珍。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同志们啊,有没有注意到,硅基人正在霸屏我们的手机。“AI换脸”"AI配音”"AI形象克隆”等应用越来越常见。我们见到过不少视频中出现明星的脸,在对产品进行推荐和代言。更糟糕的是,我们几乎没有能力区别是真人还是AI人。那么,如果企业使用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下面我们透过一个案例来观察,我们一起来看案情:
【案情简介】
故事的主角是珍姐,她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线女明星,如今珍姐已经年满六十岁,但保养极佳,风韵犹存,偶尔出现在荧幕上,依然会收到赞叹和追捧,热度不减当年。最近网上流传出珍姐为安心集团的保健品代言的视频,在多个平台传播后,引发大量消费者询问和媒体报道。那视频里的确是珍姐的脸、珍姐的声音。可是,天知道,珍姐从来没有拍过这个视频啊,难道这世界上会出现跟珍姐长相如此接近的人吗?在好奇心驱使下,珍姐的经纪人认真多次播放发现了破绽,虽然已经很像了,但是眼神缺少灵动、微笑的嘴角略显生硬,居然是AI人!
珍姐的经纪人珍姐发现后,立即要求安心集团停止使用并公开道歉,但安心集团仅删除部分视频,拒绝承认侵权,称“视频中并非珍姐本人出演,不构成侵权”。珍姐的经纪人经常收听知产四方馆的节目,所以知道珍姐的肖像具有非常高的商业价值,这事不仅涉及人格还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第一时间找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律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给出了专业意见,安心集团在未获得珍姐授权的情况下,制作的宣传视频,使用AI技术将珍姐的面部特征合成至一名模特身上,并模仿珍姐的声音进行产品推荐,使公众误认为珍姐系该产品代言人。该行为侵犯人格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珍姐可以在这两者之间选择案由进行维权。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建议以不正当竞争作为案由,因为相对来说,不正当竞争更容易获得高额赔偿。
经纪人经过珍姐同意,第一时间委托了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启动维权工作。律师接案后,从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保护双重角度制定了诉讼策略:
及时对涉案视频、传播页面、评论区内容、平台播放量及用户误认情况进行公证取证,防止被告删除证据后难以证明侵权范围;
指出虽然视频中并非珍姐本人直接出演,但AI合成内容高度还原其面部特征、表情习惯及声音特点,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珍姐代言”的误认;
第三,明确主张自然人的肖像、声音及公众形象具有人格利益和商业价值,未经许可用于商业宣传属于对人格权益的侵害,同时安心集团借助珍姐知名度获取交易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四,针对被告“AI技术本身不违法”的抗辩,律师强调技术中立不能成为侵权免责理由,安心集团将AI技术用于商业广告并造成公众混淆,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结合珍姐正常代言费用、侵权视频传播范围、被告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1.停止侵权;2.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赔偿经济损失及珍姐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维权开支。
随后,律师代理珍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效果在法院判决中得以体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心集团未经珍姐同意,利用AI技术合成具有珍姐可识别特征的面部形象和声音,并用于产品商业宣传,足以使公众误认为珍姐为其产品代言人,侵害了珍姐的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同时,安心集团擅自利用珍姐的公众影响力获取商业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安心集团:
1.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珍姐肖像、声音及AI合成形象的宣传内容;
2.在其官方账号及相关平台发布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3.赔偿珍姐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800万元;
4.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同时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当尊重他人人格权益,不得以技术手段规避法律责任。
故事讲完了,让我们来回顾和总结:
【小结】
一句话来说,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答案是:构成侵权。未经授权使用AI换脸技术将明星面部特征、声音用于商业宣传,不仅侵害肖像权、声音权益,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企业切勿为降低宣传成本而踩红线,遇到此类侵权,权利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固定证据、提起诉讼制止侵权行为。专业保障效果,敬业保障效率。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
AI 看点

本期看点

AI 从整集转写里归纳的,不是节目方的宣传语

最值得听的

律师拆解了为何以不正当竞争而非人格权为案由,并给出公证取证、论证公众误认的完整诉讼路径。

别处听不到的

从经纪人靠"眼神缺少灵动、嘴角生硬"识破AI人,到法院判赔800万元,呈现了一条完整的维权链条。

最打动人的

经纪人反复播放视频、从微笑弧度里看出破绽的那段描述,把"脸被偷走"的荒诞感讲得很具体。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一位知识产权律师讲了个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六十岁的女星被AI换脸、克隆声音,成了保健品的"代言人",经纪人靠眼神不灵动才看出破绽。节目把维权路径拆得很细——为什么选不正当竞争而不是人格权做案由、公证取证要固定哪些页面、"技术中立"为何挡不住侵权,最后落到800万元的判决。想知道AI合成内容的法律边界在哪,这期讲得很实在。

AI 概要

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知识产权律师廖小珍用一个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回答"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是否侵权"。九十年代一线女星"珍姐"被安心集团用AI技术合成面部特征与声音,制作保健品代言视频。经纪人发现破绽后要求停止使用并道歉,对方仅删部分视频、拒绝承认侵权。律师建议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起诉,从人格权与不正当竞争双重角度制定策略:公证取证、论证公众误认、主张肖像与声音的商业价值、反驳"技术中立"抗辩。法院最终认定侵害肖像权与声音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使用、公开致歉、赔偿8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节目最后给出结论:此类行为构成侵权,企业不应为省宣传成本踩线,权利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维权。

AI 识别的章节

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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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开场:硅基人正在霸屏,问题由此而来

主播廖小珍点明主题:AI换脸、AI配音、AI形象克隆越来越常见,普通人几乎无法分辨真人与AI人。由此提出核心问题——企业用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是否构成侵权,并引出改编案例。

01:01

案情:六十岁女星"被代言"保健品

九十年代一线女星珍姐年过六十仍热度不减,网上却流传她为安心集团保健品代言的视频。经纪人反复播放后发现眼神呆滞、嘴角生硬,确认是AI合成。

02:04

交涉破裂与案由选择

经纪人要求安心集团停止使用并公开道歉,对方仅删部分视频、拒绝承认侵权。律师分析该行为同时侵犯人格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建议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因更易获得高额赔偿。

03:20

诉讼策略:取证、误认、双重主张与反驳技术中立

律师从知识产权与人格权双重角度布局:公证固定传播页面、评论区与播放量;论证AI合成足以造成公众误认;主张肖像、声音兼具人格利益与商业价值;强调技术中立不能成为商业广告侵权的免责理由,并提出四项诉讼请求。

05:32

判决:停止使用、公开致歉、赔偿800万

法院认定安心集团侵害珍姐肖像权与声音权利,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使用相关宣传内容、在官方账号致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8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06:43

总结:构成侵权,企业与权利人各该怎么做

主播给出结论: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提醒企业勿为降低宣传成本踩线,权利人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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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1廖小珍: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 10 月 17 日 · 8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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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知产四方馆!我是廖小珍。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同志们啊,有没有注意到,硅基人正在霸屏我们的手机。“AI换脸”"AI配音”"AI形象克隆”等应用越来越常见。我们见到过不少视频中出现明星的脸,在对产品进行推荐和代言。更糟糕的是,我们几乎没有能力区别是真人还是AI人。那么,如果企业使用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
下面我们透过一个案例来观察,我们一起来看案情:
【案情简介】
故事的主角是珍姐,她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线女明星,如今珍姐已经年满六十岁,但保养极佳,风韵犹存,偶尔出现在荧幕上,依然会收到赞叹和追捧,热度不减当年。最近网上流传出珍姐为安心集团的保健品代言的视频,在多个平台传播后,引发大量消费者询问和媒体报道。那视频里的确是珍姐的脸、珍姐的声音。可是,天知道,珍姐从来没有拍过这个视频啊,难道这世界上会出现跟珍姐长相如此接近的人吗?在好奇心驱使下,珍姐的经纪人认真多次播放发现了破绽,虽然已经很像了,但是眼神缺少灵动、微笑的嘴角略显生硬,居然是AI人!
珍姐的经纪人珍姐发现后,立即要求安心集团停止使用并公开道歉,但安心集团仅删除部分视频,拒绝承认侵权,称“视频中并非珍姐本人出演,不构成侵权”。珍姐的经纪人经常收听知产四方馆的节目,所以知道珍姐的肖像具有非常高的商业价值,这事不仅涉及人格还涉及不正当竞争问题,第一时间找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律师认真查阅相关材料,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给出了专业意见,安心集团在未获得珍姐授权的情况下,制作的宣传视频,使用AI技术将珍姐的面部特征合成至一名模特身上,并模仿珍姐的声音进行产品推荐,使公众误认为珍姐系该产品代言人。该行为侵犯人格权,同时,也构成不正当竞争,珍姐可以在这两者之间选择案由进行维权。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建议以不正当竞争作为案由,因为相对来说,不正当竞争更容易获得高额赔偿。
经纪人经过珍姐同意,第一时间委托了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启动维权工作。律师接案后,从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保护双重角度制定了诉讼策略:
及时对涉案视频、传播页面、评论区内容、平台播放量及用户误认情况进行公证取证,防止被告删除证据后难以证明侵权范围;
指出虽然视频中并非珍姐本人直接出演,但AI合成内容高度还原其面部特征、表情习惯及声音特点,足以使相关公众产生“珍姐代言”的误认;
第三,明确主张自然人的肖像、声音及公众形象具有人格利益和商业价值,未经许可用于商业宣传属于对人格权益的侵害,同时安心集团借助珍姐知名度获取交易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四,针对被告“AI技术本身不违法”的抗辩,律师强调技术中立不能成为侵权免责理由,安心集团将AI技术用于商业广告并造成公众混淆,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结合珍姐正常代言费用、侵权视频传播范围、被告主观过错及获利情况,提出了如下诉讼请求:1.停止侵权;2.赔礼道歉,消除影响;3.赔偿经济损失及珍姐因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维权开支。
随后,律师代理珍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的工作效果在法院判决中得以体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心集团未经珍姐同意,利用AI技术合成具有珍姐可识别特征的面部形象和声音,并用于产品商业宣传,足以使公众误认为珍姐为其产品代言人,侵害了珍姐的肖像权和声音权益。同时,安心集团擅自利用珍姐的公众影响力获取商业利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安心集团:
1.立即停止使用含有珍姐肖像、声音及AI合成形象的宣传内容;
2.在其官方账号及相关平台发布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3.赔偿珍姐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800万元;
4.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法院同时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应当尊重他人人格权益,不得以技术手段规避法律责任。
故事讲完了,让我们来回顾和总结:
【小结】
一句话来说,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构成侵权吗?答案是:构成侵权。未经授权使用AI换脸技术将明星面部特征、声音用于商业宣传,不仅侵害肖像权、声音权益,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企业切勿为降低宣传成本而踩红线,遇到此类侵权,权利人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固定证据、提起诉讼制止侵权行为。专业保障效果,敬业保障效率。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
AI 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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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从整集转写里归纳的,不是节目方的宣传语

最值得听的

律师拆解了为何以不正当竞争而非人格权为案由,并给出公证取证、论证公众误认的完整诉讼路径。

别处听不到的

从经纪人靠"眼神缺少灵动、嘴角生硬"识破AI人,到法院判赔800万元,呈现了一条完整的维权链条。

最打动人的

经纪人反复播放视频、从微笑弧度里看出破绽的那段描述,把"脸被偷走"的荒诞感讲得很具体。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一位知识产权律师讲了个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六十岁的女星被AI换脸、克隆声音,成了保健品的"代言人",经纪人靠眼神不灵动才看出破绽。节目把维权路径拆得很细——为什么选不正当竞争而不是人格权做案由、公证取证要固定哪些页面、"技术中立"为何挡不住侵权,最后落到800万元的判决。想知道AI合成内容的法律边界在哪,这期讲得很实在。

AI 概要

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知识产权律师廖小珍用一个改编自真实案例的故事,回答"AI换脸冒充明星代言是否侵权"。九十年代一线女星"珍姐"被安心集团用AI技术合成面部特征与声音,制作保健品代言视频。经纪人发现破绽后要求停止使用并道歉,对方仅删部分视频、拒绝承认侵权。律师建议以不正当竞争为案由起诉,从人格权与不正当竞争双重角度制定策略:公证取证、论证公众误认、主张肖像与声音的商业价值、反驳"技术中立"抗辩。法院最终认定侵害肖像权与声音权利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使用、公开致歉、赔偿8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节目最后给出结论:此类行为构成侵权,企业不应为省宣传成本踩线,权利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维权。

AI 识别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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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一章从那里开始播 · 与创作者标的时间点各自独立

00:00

开场:硅基人正在霸屏,问题由此而来

01:01

案情:六十岁女星"被代言"保健品

02:04

交涉破裂与案由选择

03:20

诉讼策略:取证、误认、双重主张与反驳技术中立

05:32

判决:停止使用、公开致歉、赔偿800万

06:43

总结:构成侵权,企业与权利人各该怎么做

本期提到的品牌与产品

节目里自然聊到的,不是广告

安心集团案例中未经授权用AI合成明星代言的保健品企业
01:18负面
AI换脸本期讨论的核心技术手段
00:27中性
AI配音与换脸并列提及的合成技术
00:27中性
AI形象克隆与换脸并列提及的合成技术
00:27中性
知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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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适合谁

AI 对内容的推测

听众画像25–34 岁为主 · 男女均衡 · 消费力较高
更适合知识产权从业者

这一期偏哪一派

偏沪派单人普法讲述,按预设问题与案例结构推进,先立问题再拆案情、策略、判决,属编辑部式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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