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68马海霞:AI合成语音侵权吗?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68马海霞:AI合成语音侵权吗?

在喜马拉雅播放
创作者写的节目说明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日我为大家分享的主题是:AI合成语音侵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创作,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若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对号入座!

【问题提出】

在往期的节目中,我们分享过AI换脸构成侵权,今天我们分享的案例,不换脸,AI根据真人声线合成声音,这种情况算不算侵权?下面我们透过案情来了解:

【案情介绍】

配音演员珍女士声音优秀,靠配音为生,为很多著名的影视剧配过音。有一天,她刷到贝贝公司的一条推广视频,越听越不对劲:里面的声音几乎就是她本人。她担心自己听得不准确,还特意把视频转发给她的朋友安心总,安心总一听说:哎,你又接到新的配音工作了?果然都认为是珍女士自己的声音。珍女士翻遍自己所有的工作合同、反复确认自己从来没有跟贝贝公司签订过合作合同也从未给贝贝公司配过这段音,也没有授权对方使用自己的声音。珍女士觉得这样不可行,怎么就用我的声音呢?但也不知道要怎样做,又把事情告诉了朋友安心总,安心总就把自己集团的法律顾问介绍给了珍女士,法律顾问认为此事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就帮珍女士推荐了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律师听珍女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以后,帮她理清了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你的声音,法律是保护的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告诉珍女士,《民法典》写得很清楚:你的声音跟你的脸一样,受法律保护。只要别人一听就能认出是你,那这个声音就是你的“名片”,谁都不能随便拿去用。贝贝公司用AI合成的声音,如果普通听众一听就觉得“这就是珍女士”,那就已经踩线了。

第二,“AI做的”不是免死金牌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提醒她,很多企业有个误解,觉得“这是AI生成的,不是直接放你的原声,所以不算侵权”。但法律看的是结果——合成后的声音能不能让人认出是谁,而不是用什么技术手段做出来的。哪怕你在视频上标注“内容由AI生成”,该侵权还是侵权。

第三,接过活不等于卖断声音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一步解释,就算贝贝公司说“我们从别的地方拿到了录音素材的版权”,那也只是“这段录音”的权利,不等于拿到了“把声音变成AI”的权利。声音权是你本人的,要单独跟你谈、单独授权,不能混为一谈。

第四,怎么维权?三步走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给珍女士提了三个很实际的建议:

1. 先把证据攥在手里: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把那个视频保存下来,最好去做个公证。链接、截图、播放量都留好。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做个声纹鉴定,用技术手段证明“这个AI声音就是我”。

2. 让对方自证清白:训练数据、素材来源都在企业手里,企业如果拿不出合法授权的证据链,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前员工离职了不知道”“我们不知情”这些说辞,法律上站不住脚。

3. 该告就告: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最后还叮嘱珍女士一句:以后签任何配音合同,一定要单独写清楚“禁止将声音用于AI训练和合成”。另外,平时可以把自己的标志性音色做个数字化存证,万一将来被侵权,这就是最有力的底层证据。

【小结】

故事讲完了,按我们的习惯,用一句话概括总结:

一句话来说,AI合成的声音只要还能让人认出是谁,又没经过本人同意就拿去商用,就可能侵权。技术不是挡箭牌,声音也不能被随意“复制”。发现被侵权,第一时间把证据攥在手里,是维权的关键第一步。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扰也要学习珍女士第一时间找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省时又省力!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知产四方馆与您下期再会!


AI 看点

本期看点

AI 从整集转写里归纳的,不是节目方的宣传语

最值得听的

律师拆开一个常见误解:拿到录音素材版权不等于拿到声音授权,把声音做成 AI 必须单独与本人谈。

别处听不到的

案例里连朋友安心总都把合成声音误认成珍女士的新配音工作,这个细节把“一听能认出”的判断标准讲活了。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配音演员珍女士刷到一条推广视频,里面的声音几乎就是她本人,朋友听了也以为是她接的新活——可她从没授权过。这期用这个改编案例讲清一件事:AI 合成的声音只要一听能认出是谁、又没经本人同意拿去商用,就可能侵权,标注“AI 生成”也不管用。律师还给出固定证据、要求企业自证授权、协商不成再起诉的三步路径,以及签配音合同时该单独写明的那一条。

AI 概要

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配音演员珍女士发现贝贝公司的推广视频里出现了几乎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声音,但她从未授权对方使用。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据此厘清四个问题:声音受《民法典》保护,一听能认出即属本人;AI 生成不是免责理由,标注“AI 生成”也照样侵权;拿到录音素材版权不等于拿到声音授权;维权分三步——固定证据(保存、公证、声纹鉴定)、要求企业自证合法授权、协商不成则起诉。律师还建议配音合同单独写明禁止 AI 训练与合成,并对标志性音色做数字化存证。

AI 识别的章节

章节

点一章从那里开始播 · 与上面创作者标的时间点各自独立

00:02

开场:AI 合成声音算不算侵权

主播马海霞交代本期主题,说明案例根据真实事件改编、当事人化名,并承接往期 AI 换脸话题,提出不换脸只换声的情形。

00:50

案情:配音演员发现自己的声音被合成

珍女士刷到贝贝公司推广视频,朋友安心总也误以为是她本人配音。她翻遍合同确认从未授权,经朋友介绍找到集团法律顾问,再转介知识产权律师。

01:47

声音受法律保护,AI 不是免死金牌

律师指出民法典明确保护声音,一听能认出即属本人;并驳斥“AI 生成不算侵权”的误解,强调看结果不看技术,标注 AI 生成也照样侵权。

02:43

录音版权不等于声音授权

律师解释即使拿到录音素材版权,也只是那段录音的权利,把声音做成 AI 需单独取得本人授权,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03:08

维权三步:固定证据、要求自证、起诉

第一步保存视频并公证、必要时做声纹鉴定;第二步要求企业拿出合法授权证据链,否则承担不利后果;第三步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04:08

预防建议与一句话总结

律师建议配音合同单独写明禁止 AI 训练与合成,并对标志性音色做数字化存证;主播用一句话总结侵权判断标准,并引导关注节目。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 更多单集

看全部 209 期 →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68马海霞:AI合成语音侵权吗?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 11 月 6 日 · 5 分钟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68马海霞:AI合成语音侵权吗?

在喜马拉雅播放
创作者写的节目说明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日我为大家分享的主题是:AI合成语音侵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根据真实案例改编创作,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若有雷同,纯属巧合,切勿对号入座!

【问题提出】

在往期的节目中,我们分享过AI换脸构成侵权,今天我们分享的案例,不换脸,AI根据真人声线合成声音,这种情况算不算侵权?下面我们透过案情来了解:

【案情介绍】

配音演员珍女士声音优秀,靠配音为生,为很多著名的影视剧配过音。有一天,她刷到贝贝公司的一条推广视频,越听越不对劲:里面的声音几乎就是她本人。她担心自己听得不准确,还特意把视频转发给她的朋友安心总,安心总一听说:哎,你又接到新的配音工作了?果然都认为是珍女士自己的声音。珍女士翻遍自己所有的工作合同、反复确认自己从来没有跟贝贝公司签订过合作合同也从未给贝贝公司配过这段音,也没有授权对方使用自己的声音。珍女士觉得这样不可行,怎么就用我的声音呢?但也不知道要怎样做,又把事情告诉了朋友安心总,安心总就把自己集团的法律顾问介绍给了珍女士,法律顾问认为此事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就帮珍女士推荐了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律师听珍女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以后,帮她理清了几个关键问题:

第一,你的声音,法律是保护的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告诉珍女士,《民法典》写得很清楚:你的声音跟你的脸一样,受法律保护。只要别人一听就能认出是你,那这个声音就是你的“名片”,谁都不能随便拿去用。贝贝公司用AI合成的声音,如果普通听众一听就觉得“这就是珍女士”,那就已经踩线了。

第二,“AI做的”不是免死金牌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提醒她,很多企业有个误解,觉得“这是AI生成的,不是直接放你的原声,所以不算侵权”。但法律看的是结果——合成后的声音能不能让人认出是谁,而不是用什么技术手段做出来的。哪怕你在视频上标注“内容由AI生成”,该侵权还是侵权。

第三,接过活不等于卖断声音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一步解释,就算贝贝公司说“我们从别的地方拿到了录音素材的版权”,那也只是“这段录音”的权利,不等于拿到了“把声音变成AI”的权利。声音权是你本人的,要单独跟你谈、单独授权,不能混为一谈。

第四,怎么维权?三步走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给珍女士提了三个很实际的建议:

1. 先把证据攥在手里:发现侵权后,第一时间把那个视频保存下来,最好去做个公证。链接、截图、播放量都留好。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做个声纹鉴定,用技术手段证明“这个AI声音就是我”。

2. 让对方自证清白:训练数据、素材来源都在企业手里,企业如果拿不出合法授权的证据链,就要承担不利后果。“前员工离职了不知道”“我们不知情”这些说辞,法律上站不住脚。

3. 该告就告: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先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

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最后还叮嘱珍女士一句:以后签任何配音合同,一定要单独写清楚“禁止将声音用于AI训练和合成”。另外,平时可以把自己的标志性音色做个数字化存证,万一将来被侵权,这就是最有力的底层证据。

【小结】

故事讲完了,按我们的习惯,用一句话概括总结:

一句话来说,AI合成的声音只要还能让人认出是谁,又没经过本人同意就拿去商用,就可能侵权。技术不是挡箭牌,声音也不能被随意“复制”。发现被侵权,第一时间把证据攥在手里,是维权的关键第一步。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困扰也要学习珍女士第一时间找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省时又省力!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知产四方馆与您下期再会!


AI 看点

本期看点

AI 从整集转写里归纳的,不是节目方的宣传语

最值得听的

律师拆开一个常见误解:拿到录音素材版权不等于拿到声音授权,把声音做成 AI 必须单独与本人谈。

别处听不到的

案例里连朋友安心总都把合成声音误认成珍女士的新配音工作,这个细节把“一听能认出”的判断标准讲活了。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配音演员珍女士刷到一条推广视频,里面的声音几乎就是她本人,朋友听了也以为是她接的新活——可她从没授权过。这期用这个改编案例讲清一件事:AI 合成的声音只要一听能认出是谁、又没经本人同意拿去商用,就可能侵权,标注“AI 生成”也不管用。律师还给出固定证据、要求企业自证授权、协商不成再起诉的三步路径,以及签配音合同时该单独写明的那一条。

AI 概要

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配音演员珍女士发现贝贝公司的推广视频里出现了几乎与自己一模一样的声音,但她从未授权对方使用。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据此厘清四个问题:声音受《民法典》保护,一听能认出即属本人;AI 生成不是免责理由,标注“AI 生成”也照样侵权;拿到录音素材版权不等于拿到声音授权;维权分三步——固定证据(保存、公证、声纹鉴定)、要求企业自证合法授权、协商不成则起诉。律师还建议配音合同单独写明禁止 AI 训练与合成,并对标志性音色做数字化存证。

AI 识别的章节

章节

点一章从那里开始播 · 与创作者标的时间点各自独立

00:02

开场:AI 合成声音算不算侵权

00:50

案情:配音演员发现自己的声音被合成

01:47

声音受法律保护,AI 不是免死金牌

02:43

录音版权不等于声音授权

03:08

维权三步:固定证据、要求自证、起诉

04:08

预防建议与一句话总结

本期提到的品牌与产品

节目里自然聊到的,不是广告

贝贝公司案例中被指未经授权合成声音的公司
00:34负面
民法典作为声音权保护的法律依据被援引
01:47中性
知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由知产四方馆多位知识产权律师轮流出镜主讲的知产实务普法播客,以化名改编真实案例的故事切入,覆盖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商业秘…

已收录 209 期 · 最近更新 11 月 7 日

这一期适合谁

AI 对内容的推测

听众画像25–34 岁为主 · 男女均衡 · 消费力中等
更适合配音与内容创作者

这一期偏哪一派

偏沪派单人讲述、以改编案例和法条解释推进,结构按四个法律问题预先设计,属有准备的编辑式普法。

在哪里听

http://www.ximalaya.com/album/11494145.xml复制

概要、章节、提及与推广标注由 AI 生成,可能有误;内容版权归创作者,声湃按创作者开放的 RSS 收录。了解收录与 RSS →

更多单集 全部 209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