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4龙利松: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最好?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4龙利松: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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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龙利松,是知产四方馆的士子。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在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首先做个声明: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的,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的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小松总最近有点烦,公司重磅产品XXX电动按摩椅的商业秘密可能被假小霆公司侵犯;儿子小小松即将大学毕业,计划为他成立一家公司,想将小松公司的电子台灯的专利转到小小松名下,又涉及到合法合规的问题。于是,小松总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黄律师和竹立。
在制定了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后,小松总说起小小松的干爹,就是小松公司的技术副总监张某,会帮助小小松管理新公司,他满脸欣慰,张某可能不懂专利法,但是他管理公司确实有一套,而且自小小松出生后,就对小小松特别好,小松总很放心。
闲聊一会儿,小松总想起合作伙伴贝贝公司被起诉侵犯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在应诉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在原告提供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显示,该外观设计专利“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同时贝贝总通过AI检索,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规定,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是原告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事由的,可以不中止诉讼。贝贝总就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都说这件专利没有缺陷,那就是无效不了,并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的规定,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法院也不会中止诉讼,也不能争取到时间,那就更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还浪费钱。最终,一审判决侵权行为成立。目前,贝贝公司正在准备上诉。由于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也是多年的好友,在一次聚餐中,贝贝总向小松总提起了这件案子。
听完小松总的描述,黄律师抿了口茶:“贝贝总可能把第五条理解岔了。这条规定的是‘可以不中止’而不是‘一定不中止’,法院会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综合判断是否需要中止诉讼。”
“而且,《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它本身只是一种参考,这个报告显示没有缺陷,并不代表这件外观设计专利就一定没有缺陷。是否可以无效,需要通过系统地检索现有设计,综合分析,才能得出结论。”竹立补充道。
小松总看向竹立,问:“那如果这件案子由你们处理,你们会怎么做?”
竹立和黄律师交换了一下眼神,回答道:“小松总,如果由我们来办理这件案子,会先看产品和这件专利像不像。像的话,再查他的专利能不能被无效。”
“那在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呢?”小松总追问道。
“最好是在答辩期间内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一来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的第五条,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争取时间;二来呢,对方的答辩意见可能会成为对我们有利的证据;第三呢,如果成功无效掉涉案专利,那相当于釜底抽薪,对方也就自始没有专利权,那也就无从起诉我们的产品侵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果在被起诉之前,就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设计构成相似,如有必要,这个时候就启动无效宣告,那就更好。”
小松总看着竹立,有点痴迷,成熟认真又显年轻的竹立确实不一样了。
竹立接着说道:“如果错过答辩期,并不是意味着就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超过答辩期申请无效宣告,唯一的区别只是,以申请无效宣告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法院大概率不接受而已。”
“即使过了答辩期,在二审,甚至是执行阶段,都可以申请无效。如果能无效掉涉案专利,无效决定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三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再审,也可以请求对还未执行的部分终结执行;已经执行完的部分,则按《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处理,一般要不回来了,但可依法请求专利权人赔偿其恶意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请求返还明显不公平的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等。所以一句话,申请无效,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哦,对了,小松总,XXX电动按摩椅商业秘密案,您这边什么时候能把相关的财务资料发给我们?”竹立问道。
“这两天财务那边在整理,整理好之后,我就发给你们。”
过了两天,竹立收到小松总发过来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财务资料,竹立发现,有多笔10万到20万不等的设计费,由小松公司设计部罗某申请,经张某批准,支付给某某文长设计公司。而罗某就是曾在抖音发视频展示未上市台灯,差点让该台灯的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的小松公司电子台灯项目设计师。

一句话来说,在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答案是,最好是在答辩期间内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如果错过答辩期,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申请无效宣告是釜底抽薪的重要手段。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士子龙利松。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

本次分享涉及的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AI 看点

本期看点

AI 从整集转写里归纳的,不是节目方的宣传语

最值得听的

把“可以不中止”与“一定不中止”的区别讲透,并给出答辩期内申请无效的三条具体理由。

别处听不到的

案例里那笔十万到二十万的设计费,牵出设计师曾在抖音展示未上市台灯、差点毁掉专利新颖性的细节。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一家公司被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审败诉,复盘时才发现当初放弃申请专利无效,只因把法条里的“可以不中止诉讼”读成了“一定不”。这期用八分钟讲清:专利权评价报告为什么只是参考、答辩期内申请无效能争取到什么、错过答辩期后还能在二审和执行阶段怎么补救。结尾那句“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对正在应诉或做专利布局的人很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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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以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为例:被告方因误读司法解释第五条,把“可以不中止诉讼”理解为“一定不中止”,又误以为专利权评价报告等于专利无缺陷,遂放弃申请无效宣告,一审败诉。分享者指出,评价报告只是参考,能否无效需检索现有设计综合判断;申请无效的最佳时点是答辩期内,可争取中止诉讼、利用对方答辩意见、釜底抽薪;错过答辩期仍可在二审、执行阶段申请,无效决定生效后可请求再审或终结未执行部分。结论是:申请无效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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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开场:一个关于时机的普法问题

分享者龙利松点明主题——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时,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并声明案例经改编、当事人用花名。随后引出小松总的两件烦心事:电动按摩椅商业秘密疑似被侵,以及为儿子小小松设立公司、转移电子台灯专利的合规问题。

01:10

贝贝公司的误判:把“可以”读成“一定不”

小松总提起合作伙伴贝贝公司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未请专业律师,看到专利权评价报告称未发现无效事由,便认为专利无效不了;又依据司法解释第五条认为答辩期内申请无效也不会中止诉讼,遂放弃申请,最终一审败诉。

03:08

律师纠偏:评价报告只是参考

律师指出两处误读:第五条是“可以不中止”而非“一定不中止”,法院会综合材料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只是参考,专利能否无效需系统检索现有设计后综合判断。随后提出办案思路:先比对产品与专利是否相似,再查专利能否被无效。

04:15

最佳时点:答辩期内申请无效的三个理由

在答辩期内申请无效宣告,可依据司法解释第五条申请中止诉讼争取时间,对方答辩意见可能成为有利证据,成功无效则釜底抽薪、从根本上解决侵权问题。若起诉前就发现产品与专利相似,提前启动无效更好。

05:15

错过答辩期:仍可申请,只是少了中止诉讼

超过答辩期申请无效,唯一区别是法院大概率不接受以此为由中止诉讼。二审乃至执行阶段仍可申请;无效决定生效后,可依司法解释(二)第三十条请求再审或对未执行部分终结执行,已执行部分按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处理,一般难以追回,但可请求赔偿恶意损失或返还明显不公的赔偿金。

06:28

另一条线:按摩椅商业秘密案的财务疑点

律师催要商业秘密案的财务资料,随后发现多笔十万到二十万不等的设计费,由设计部罗某申请、技术副总监张某批准支付给外部设计公司。罗某正是此前在抖音展示未上市台灯、差点让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的设计师。

07:21

收束: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回到开篇问题给出答案:最好在答辩期内申请无效宣告;错过答辩期也不意味着没必要,申请无效是釜底抽薪的重要手段。结尾列出本期涉及的三部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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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4龙利松: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最好?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 10 月 21 日 · 8 分钟

知产四方馆日常分享154龙利松: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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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龙利松,是知产四方馆的士子。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在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首先做个声明: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的,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的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小松总最近有点烦,公司重磅产品XXX电动按摩椅的商业秘密可能被假小霆公司侵犯;儿子小小松即将大学毕业,计划为他成立一家公司,想将小松公司的电子台灯的专利转到小小松名下,又涉及到合法合规的问题。于是,小松总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黄律师和竹立。
在制定了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后,小松总说起小小松的干爹,就是小松公司的技术副总监张某,会帮助小小松管理新公司,他满脸欣慰,张某可能不懂专利法,但是他管理公司确实有一套,而且自小小松出生后,就对小小松特别好,小松总很放心。
闲聊一会儿,小松总想起合作伙伴贝贝公司被起诉侵犯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在应诉过程中,没有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在原告提供的《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显示,该外观设计专利“未发现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同时贝贝总通过AI检索,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规定,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但是原告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事由的,可以不中止诉讼。贝贝总就认为,《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都说这件专利没有缺陷,那就是无效不了,并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的规定,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法院也不会中止诉讼,也不能争取到时间,那就更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还浪费钱。最终,一审判决侵权行为成立。目前,贝贝公司正在准备上诉。由于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也是多年的好友,在一次聚餐中,贝贝总向小松总提起了这件案子。
听完小松总的描述,黄律师抿了口茶:“贝贝总可能把第五条理解岔了。这条规定的是‘可以不中止’而不是‘一定不中止’,法院会结合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综合判断是否需要中止诉讼。”
“而且,《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它本身只是一种参考,这个报告显示没有缺陷,并不代表这件外观设计专利就一定没有缺陷。是否可以无效,需要通过系统地检索现有设计,综合分析,才能得出结论。”竹立补充道。
小松总看向竹立,问:“那如果这件案子由你们处理,你们会怎么做?”
竹立和黄律师交换了一下眼神,回答道:“小松总,如果由我们来办理这件案子,会先看产品和这件专利像不像。像的话,再查他的专利能不能被无效。”
“那在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呢?”小松总追问道。
“最好是在答辩期间内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一来呢,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的第五条,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争取时间;二来呢,对方的答辩意见可能会成为对我们有利的证据;第三呢,如果成功无效掉涉案专利,那相当于釜底抽薪,对方也就自始没有专利权,那也就无从起诉我们的产品侵权,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果在被起诉之前,就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的专利设计构成相似,如有必要,这个时候就启动无效宣告,那就更好。”
小松总看着竹立,有点痴迷,成熟认真又显年轻的竹立确实不一样了。
竹立接着说道:“如果错过答辩期,并不是意味着就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超过答辩期申请无效宣告,唯一的区别只是,以申请无效宣告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诉讼,法院大概率不接受而已。”
“即使过了答辩期,在二审,甚至是执行阶段,都可以申请无效。如果能无效掉涉案专利,无效决定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三十条的规定,可以请求再审,也可以请求对还未执行的部分终结执行;已经执行完的部分,则按《专利法》第四十七条处理,一般要不回来了,但可依法请求专利权人赔偿其恶意造成的损失,也可以请求返还明显不公平的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等。所以一句话,申请无效,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哦,对了,小松总,XXX电动按摩椅商业秘密案,您这边什么时候能把相关的财务资料发给我们?”竹立问道。
“这两天财务那边在整理,整理好之后,我就发给你们。”
过了两天,竹立收到小松总发过来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财务资料,竹立发现,有多笔10万到20万不等的设计费,由小松公司设计部罗某申请,经张某批准,支付给某某文长设计公司。而罗某就是曾在抖音发视频展示未上市台灯,差点让该台灯的外观设计专利丧失新颖性的小松公司电子台灯项目设计师。

一句话来说,在被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什么时候申请无效宣告最好?答案是,最好是在答辩期间内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如果错过答辩期,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必要申请无效宣告了,申请无效宣告是釜底抽薪的重要手段。

今天的分享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士子龙利松。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

本次分享涉及的法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20年修正)》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0修正)》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修正)》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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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可以不中止”与“一定不中止”的区别讲透,并给出答辩期内申请无效的三条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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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里那笔十万到二十万的设计费,牵出设计师曾在抖音展示未上市台灯、差点毁掉专利新颖性的细节。

AI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听

AI 读完整集转写后给出的推荐理由

一家公司被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审败诉,复盘时才发现当初放弃申请专利无效,只因把法条里的“可以不中止诉讼”读成了“一定不”。这期用八分钟讲清:专利权评价报告为什么只是参考、答辩期内申请无效能争取到什么、错过答辩期后还能在二审和执行阶段怎么补救。结尾那句“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对正在应诉或做专利布局的人很实用。

AI 概要

本期概要

由 AI 从整集转写生成,是创作者说明之外的补充

以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为例:被告方因误读司法解释第五条,把“可以不中止诉讼”理解为“一定不中止”,又误以为专利权评价报告等于专利无缺陷,遂放弃申请无效宣告,一审败诉。分享者指出,评价报告只是参考,能否无效需检索现有设计综合判断;申请无效的最佳时点是答辩期内,可争取中止诉讼、利用对方答辩意见、釜底抽薪;错过答辩期仍可在二审、执行阶段申请,无效决定生效后可请求再审或终结未执行部分。结论是:申请无效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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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开场:一个关于时机的普法问题

01:10

贝贝公司的误判:把“可以”读成“一定不”

03:08

律师纠偏:评价报告只是参考

04:15

最佳时点:答辩期内申请无效的三个理由

05:15

错过答辩期:仍可申请,只是少了中止诉讼

06:28

另一条线:按摩椅商业秘密案的财务疑点

07:21

收束:越早越好,但永远不嫌晚

本期提到的品牌与产品

节目里自然聊到的,不是广告

最高人民法院引用其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01:48中性
抖音罗某曾在抖音发布视频展示未上市台灯
07:02中性
电动按摩椅案例中涉及商业秘密纠纷的产品
00:31中性
电子台灯案例中涉及专利转移与新颖性问题的产品
00:31中性
知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知识产权律师搬砖记

由知产四方馆多位知识产权律师轮流出镜主讲的知产实务普法播客,以化名改编真实案例的故事切入,覆盖商标、专利、著作权及商业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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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对内容的推测

听众画像35–44 岁为主 · 偏男性 · 消费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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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偏哪一派

偏沪派内容由事前准备的法条与案例驱动,围绕一个明确问题按论证顺序推进,主播承担讲解与追问角色,几乎无闲聊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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